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办事指南
一、接收范围
市级重点工程、跨区县工程、主城区(不含两江新区)建设工程
二、接收依据
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
《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》
《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(渝府令第 240号)
三、移交时间
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,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移交档案
四、提交材料
(一)建设工程档案交接书(1式5份)
(二)著录单(纸质版1份)
(三)案卷目录(纸质件1式2份及电子版)
(四)实体档案(含:纸质档案、电子SIP包光盘、声像SIP包光盘、测量光盘)
五、移交程序
(一)建设单位在市城建档案馆四楼接件大厅提交材料
(二)市城建档案馆对材料进行核查
六、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七、其他: 接件科联系电话---63855955